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推动我国各个地方政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国环保部已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方案》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率作为变化程度排名指标进行排序,适用于国家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半年度和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的排名。随着《方案》的正式印发,我国环保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全国各省市以改善生态环境、优化空气质量为目标的“战役”也正式打响。这也意味着打造环境友好且宜居型居住地已经成为我国未来城市建设的主要发展方向。
而在实现宜居城市的进程中,仪器仪表及空气质量传感器作为环保监测领域的前线“战士”,将扮演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可以确定,随着我国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仪器仪表及气体传感器行业未来的市场也将越来越广阔。《方案》明确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计算方式,利用各参与排名城市纳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所有评价点位数据,计算排名时段(半年、年)及上年同期内各项污染物浓度(其中,SO2、NO2、PM10、PM2.5为24小时平均浓度,CO为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O3为日更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再根据污染物浓度计算单项指数,更后计算得出各城市排名时段及上年同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方案》公布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计算方式可以看出,环境监测数据将会成为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的重要参考数据。